(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18日電)花蓮何姓男子拒絕酒測,將漱口水吐入酒測器,警方使用另一台酒測器,結果男子酒測值僅0.1MG/L,未達公共危險罪,不過何男卻因損壞酒測器吃上妨害公務罪。 何姓男子日前開車經過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小前,遭警方攔檢,執行酒測。警方提供礦泉水供何男漱口,未料,何男將口中的口香糖堵住吹管,不配合吹氣。 警方於是將酒測吐氣的程序,重新告知何男,並再提供漱口水實施酒測。沒想到這次何男將漱口水吐進酒測器,導致酒測器損壞。 警方於是請求支援,以另一台酒測器第3次對何男酒測,這次何男相當配合,酒測值0.1MG/L,何男看了當場鬆了一口氣說「好險沒超過」,讓旁邊警方聽了又氣又好笑。 玉里分局表示,何男雖然酒測值未達公共危險罪,但是觸犯妨害公務罪,將依法移送偵辦,酒測器1台新台幣12萬元,如無法送修,或許會向何男求償。1051018F8492F3EC51EA7C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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